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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怀化市委巡视组严查麻阳农业局有机肥公开招标的腐败(2)

时间:2023-11-24 11:15来源:8N.org.Cn 作者:天剑狂刀私服 点击:

请问麻阳农业局:单一采购来源公示期2.27至3.5日,那么2.28号安徽的肥料就已经到了麻阳火车站卸货并发放实施,麻阳农业局内部群2.28日17:06就由土肥站长张长水发出了货到火车站缷货分发的照片,个人认为到货时间更早,连成交公告才是4.12安徽司尔特,4.13麻阳蓝凤凰,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麻阳蓝凤凰农业为什么在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情况下,在公示期内就堂而皇之的实施?安徽装1100吨肥料拉到麻阳,包括装缷及运输72个小时是怎么都到不了的,这还不包括订车匹的协调时间,又如何在会议结束10小时内就到了麻阳火车站,农业局某领导与供应商是不是招标前就已经叫板好了,开个会也只是把大家往沟里带的用意,我个人认为小学三年级以上的智商都知道这个逻辑,何况是“领导们”?“公示期内”就可以定义为“单一采购来源确定”后?就可以发肥料实施了?

第六十四条采购人必须按照本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请问:以季节性实施或局内部的不合法的党组会议决定等等荒唐之举就可以凌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上?

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请问麻阳县纪委:先暂后奏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不是适用本法第七十一条之(一)?

单一采购来源的公示期内属招标采购过程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是不知道接下来的供应商是谁的,只有成交告才清楚谁是供应商,那么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就已经荒唐到供应商实施项目,已经具备了本法第七十一条之(五),甚至过之?

以上,仅为本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部分意见

以下续:

农业局的回复:2.28号内部党组会议通过了单一采购来源,为了不耽误农事季节和严重影响项目实施,同意在“依法走单一来源采购”的同时边组织项目实施。

请问麻阳农业局:会议记录何在?局党组会议能够否决主席令9届第68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凌驾于上?请公示荒唐的会议记录扫描件上传至红网,附上与会人员签名。

资金文件是何时到位的?为什么会拖到耽误农事季节时间坎上?且不去猜想里面复杂的原由,就此状况已经是严重的拖延导致后果的渎职,那么这种标未开已安排实施抛开里面的利益腐败内幕亦是严重的职务犯罪!!

同意“依法”走单一来源采购的同时边组织边实施。

请问麻阳县纪委:农业局“依”了哪个法?哪个法可以标未开就知道了中标供应商?并且没《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还可以实施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定予以追究。

请问麻阳县纪委:以党组会议之决定凌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不是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请问麻烦县纪委:用党组会议凌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不是违反政治纪律及政治规矩,涉及850万资金是否情节严重?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请问麻阳县纪委:局党组会议凌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上,是不是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一百一十八条之(一)?

以上种种现象,麻阳农业局局长田华、书记薛彬、有机肥分管副局长郑云晓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昭然若揭,恳请麻阳县监察委员会及麻阳县监察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以本法相关规定进入监察程序,理清相关的腐败内幕及职务犯罪事实,给人民交代…

致我亲爱的麻阳县委网信办:请你别再回复“网友:

你好!帖文中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农业局调查处理。敬请留意近期回复。

麻阳县委网信办”

这个回复有点哄小孩,拿人开心的意思,BT版天剑狂刀,为什么这样说,反应农业局的问题交由农业局回复,然后我在这跟农业搬理论,好比运动员和裁判都由农业局当了,都是这样吗?我不明白党的纪律路线了

2018-05-18 08:51:37

0

137****1577

建言麻阳农业局整改,别把扶贫搞成分钱一

各个村都发了关于产业发展奖补人均2000元产业资金告知书,这是可以肯定好的做法,但是所报上来的数据的可靠程度存在很大的质疑。原则上由村填表上报以扶贫户自愿拟发展的项目,经乡镇审核报农业口,但上报的数据真实性,以我个人所见所闻有很大的问题,其中大量有这种情况:A扶贫户(无任何产业,亦无拟发展产业计划),B非贫困户(有果园或者其它产业),A向B商谈借用猪牛羊马或者果园认名,这种情况上报的至少有30%,个别村还不止这个比例。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个人认为着重体现在奖补二字上面,目的是鼓励,拉动扶贫户自主积极性,而不是这种李用冠的套取,这样就失去了鼓励的意义,也违背了政策,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农口更应监管到位核实到位。比如自主发展某项目,至少应该在有事前、事中、事后的三照同位合一的认定做了实事才有资格享受奖补。并不是只要是村里报了就有相对扶贫人口的资金,有的甚至以原有的几亩桔园等等之类的上报,说农业局允许的,那这样的话哪家没有几亩荒山的柴火、没有几亩稻田?这样也逻辑推理同样可以折价报钱。那这样的话全县7万多扶贫户全造册上来大家把这1.5亿人民币直接分了岂不省事?有的领导说钱直接到老百姓手里了,只要老百姓不上访不闹事,就平安无事,个人认为是严重的懒政行为,扶贫旨在调动脱贫致富的主观积极性,去年省审计厅审计全麻阳扶贫项目,扶贫办曾实施了郭公坪镇冯家垅村及高村镇胡家村,原因是两个村累计发放了70万左右资金到扶贫户个头上,审计结论定为变向的以扶贫的名义分钱,这还没有到户核实当时所报的产业项目就直接有这个定论了,贵局应该听说过这个事情。

以上,请农业局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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