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大荔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确保顽瘴痼疾整治取得实效,按照“开门整顿”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一、专项整治内容 1.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整治司法行政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整治司法行政干警违规参股借贷; 4.整治社区矫正机构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应当收监而未提出收监建议,BT天剑狂刀,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5.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6.整治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 7.整治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 二、监督通道 1.举报电话:0913-32561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