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近日印發《關於調整長期護理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3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長期護理保險保障待遇。 提高待遇支付標准 在居家接受照護服務方面,在規定的照護服務項目范圍內,長護險基金支付標准由45元小時提高到50元小時,即重度失能人員每月最低可享受居家照護服務30個小時,支付標准由原135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在入住機構接受照護服務方面,在規定的照護服務項目范圍內,長護險基金支付標准由60元天提高到70元天,即重度失能人員入住機構支付標准由原1800元月提高到2100元月。 擴大居家照護服務項目范圍 在原居家18項照護項目的基礎上,增加理發、幫助進食水、整理床單位等基礎照料以及血壓測試專業照護,達到22項。 附:南京市長期護理保險居家照護服務項目
優化0—6歲失能兒童照護服務 在居家照護服務項目的基礎上,設立0—6歲失能兒童生活自理能力鍛煉、精細動作訓練等6項專業康復服務項目,由具有護士或康復治療師資格証的人員為失能兒童提供上門康復訓練。根據0—6歲失能兒童自身需求,可選擇30小時月普通居家照護服務,也可按每3個小時普通照護時長折算1小時專業康復服務時長。 附:0—6歲兒童居家照護專業康復服務項目
南京自2021年7月1日正式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截至目前,,已有5萬人享受待遇。(黃紅芳)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責編:黃竹岩、張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