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7、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什么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条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8、《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答: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9、我国法律对保障妇女就业权有何具体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该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0、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解除与女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 答: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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