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成都、自贡、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宜宾、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州(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为有力、有序、科学、有效做好四川省“420”芦山地震灾区血吸虫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灾区人民群众和救援人员身体健康,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落实责任,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了解、掌握、评估和上报灾区血吸虫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需求、重点和进展,制定和调整工作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各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地震灾区卫生、疾控专业人员、救援人员和村干部重大传染病科学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各地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血吸虫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各级卫生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强灾区各项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全面监测,加强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
灾区人口流动频繁、外来人口(包括救援人员)多,存在多种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的潜在危险,各受灾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对辖区内地震前管理的血吸虫、结核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感染者和病人进行逐一排查,确保不遗漏一名感染者和病人,并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检测、干预和救治服务。各地要积极开展血吸虫等重大传染病监测检测和疫情评估,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对重大疫情和其它突发重大传染病事件,必须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各接诊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积极提供医疗救治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治疗,特别是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疫情发生相邻地区要建立市(州)际、县(区)际疫情监测联防机制,及时通报疫情,协调防病工作。对于不按规定报告疫情或拒绝收治灾区感染者和病人,造成恶劣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根据当地血吸虫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变态天剑狂刀私服,将各项重大传染病防治措施覆盖所有灾区、家庭、人群聚居地和安置点。各地要做好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药品贮备。各安置点设置应进行血吸虫风险评估并开展“五有四强化”建设。要组织力量,在血吸虫高发区域开展灭螺工作,并在疫水区域设置明显的标志牌防止人员饮用或涉水。要扩大结核、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干预工作,在重大传染病感染者、病人和流动人口集中的重点地区,根据需要设置临时痰检点、快检点、发药点和免费安全套发放点,开展宣传、检测、干预和救治等服务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病死率和传播风险。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扩大卫生知识宣传覆盖面
各地要广泛开展以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的灾区爱国卫生运动,各受灾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在4月26日前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治理,全面清除安置点等群众聚居地及周边的各类垃圾、污水、人畜粪便及卫生死角;全面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科学开展环境消杀工作和病媒生物防治;开展简易卫生厕所或移动厕所建设,加强粪便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安排专人做好垃圾、污水的收集、消毒及清运,消除疫情隐患。同时根据灾区实际情况,组织人员通过印发卫生知识小册子、张贴宣传画、刷标语、发放卫生包、举办讲座、流动宣传车、广播等多种简单易行的方式,将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工作覆盖到所有乡镇、村和家庭,确保灾后无大疫。
雅安市卫生局应于每日下午16点以前填写“420”芦山地震重灾区重大传染病防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省卫生厅重传处,其它受灾市(州)请参照附件格式收集汇总辖区各县(区)重大传染病防治情况,并于每日下午16点以前上报卫生厅重传处。
附件:四川省“420”芦山地震重灾区重大传染病防治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卫生厅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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