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建立增材制造检测和认证体系。围绕增材制造工艺装备、核心器件、专用材料和产品等,开展技术和产品特性的检测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逐步建立增材制造检测体系。结合增材制造技术的应用要求,开展增材制造认证评价分析和质量保证等核心技术研究,提出适用于增材制造的认证技术解决方案。加强与国外增材制造检测和认证机构的合作,加快培育形成一批专业化的增材制造检测和认证机构,推动增材制造标准、检测、认证协同发展。(省质监局、省经信委) 四是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才,扩大增材制造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加强配套支撑的课程设计、教材开发、师资队伍、专门实验室等方面的建设,建成一批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海外高层次科技、经营人才的引入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形成与增材制造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人才办、省税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资源整合和工作协同,协调解决增材制造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快速健康稳步发展。省级层面建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人社、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国资、税务、质监、食药监、物价、金融、知识产权、海关等各部门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引导和推动增材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物价局、省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南京海关)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支持增材制造关键技术攻关、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重点企业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专项支持。积极支持重大首台套装备争取国家和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和保险补偿。(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 3、着力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向增材制造产业。推进设备融资租赁,加快推动下游产业的技术和应用的推广。支持增材制造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增材制造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省金融办) 4、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充分利用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研究院所等渠道,多层次地开展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检测认证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支持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并购、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及建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技术先进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基地、研发中心,BT版天剑狂刀,共同推进提升增材制造研发产业化水平。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增材制造技术和产品在沿线国家推广应用。(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南京海关、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 5、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推动行业监管立法进程,加强非制造业领域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应用等环节以及增材制造从业人员的监管,研究建立购买增材制造装备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非制造业领域增材制造信息数据监管平台,重点加强对金属增材制造装备运行使用情况的监管,研究建立装备基本信息报备制度和从业认证登记备案制度,依法查处利用增材制造装备非法生产、制造管制器具等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省经信委) 6、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增材制造产业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协会与中介组织的建设,依托并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建立行业企业调查统计和信息报送制度,组织装备企业与零部件、材料制备和用户开展需求对接,协调和推进装备研制、试验鉴定和试点示范,推动产品的推广应用。密切跟踪国内外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强对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和政策的研究。积极宣传相关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素质,维护行业安全。(省经信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