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工人文化宫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8】7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岳阳市工人文化宫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岳阳市中心城区洞庭新城片区,南临青年西路,东接云梦路,西靠京广铁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077.09�O,总建筑面积约86980.72�O,其中文化宫地块用地面积12550.80�O,规划建筑面积54160�O;东风广场地块用地面积19526.29�O,规划建筑面积32820.72�O; 4、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本项目为岳阳市东风广场及工人文化宫项目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提供合格的《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内容:完成满足符合岳阳市工人文化宫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配套附属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清单编制、设计有关咨询及至本工程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包括总平面图设计、建筑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暖设计等专业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5、工期: (1)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55天内完成(含初步设计及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清单编制等全部工作)。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3)各阶段服务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业主保留设计周期调整的权利。 6、质量要求: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建设工程设计、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 4、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5、其他设计人员基本配备要求为: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人员至少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 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前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进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2)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四、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