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依托铜川陶瓷发祥地的青色文化的金色文化、生态养生地的绿色文化、革命根据地的红色文化、煤炭富集地的黑色文化,采取市、区县联动、部门协作、文化单位联手、社会广泛参与的办法,推动“唱响铜川”“舞动铜川”“书香铜川”“诗画铜川”品牌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继续办好中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等节庆文化活动,在铜川市区实现图书阅读随处可及、歌舞活动随处可见、书画活动随处可有,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文广局、药王山管理局、玉华宫管理局,耀州区政府,印台区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年底) (五)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模式,针对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开展“超市式”供应、“菜单式”服务,变“送文化”为“选文化”;认真开展群众评价工作,并把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区县和公共文化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搜索和数字阅读、图书查询、订阅以及推送最新文化资讯等公益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 四、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工作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联席会议领导下进行,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推进《标准》落实工作。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本区域《标准》落实和督查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落实的时间表、线路图,集中力量推进。 (二)强化工作指导。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标准》落实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通报全市工作进度,,确保《标准》落到实处。贯彻落实《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结合起来,以省上标准为基准,结合各区县实际,个别指标可高于省上标准,并且完成时限到2017年年底。 (三)完善经费保障。各区县应根据《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测算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文化馆(站)群众文化业务活动经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经费及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落实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的政策。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开展绩效评估。 (四)扩大政策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落实《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开展知识竞赛、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大练兵等活动,提高《标准》知晓率,大力宣传推动《标准》落实好的区县、单位的经验、做法,对推进有力、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市文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标准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会同市考核办考核区县及有关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较差的区县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