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如此,孟子和儒家虽然也意识到了君主专制政体下注定会出现桀纣那样鱼肉万民、荼毒生灵的暴君,但还是希望通过劝导和教化使君主成为明君圣主,甚至主张通过“美之”“安之”“贵之”以强化君主的地位和权力[21]。在这种情况下,调和民与君的利益,就成为合理的选择,孟子劝导君主要“与民同之”就是这个道理。于是,民本论在他们的思想中,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两副面孔。这在荀子那里表现得更为清晰。当荀子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的时候,他是在“道”的意义上表达民本论的认识,将民看作政治运行的目的。但当他把民比喻为拉车的马,把统治者比喻为乘客,指出“马骇舆,则君子不安舆,庶人骇政,则君子不安位”的时候,当他说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的时候,他显然是在论述民对政权兴亡、政治成败的重要性,属于争取民心的策略谋划,是在“术”的意义上讨论民本思想。 人民同意与人民主权:民本论与近代民权思想 春秋战国是“周秦之变”的关键阶段,也是观念“祛魅”和思想创造的高峰期。在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承接了春秋的民本思潮,并形成了内容丰富的民本理论体系,他们阐释的“立君为民”“民贵君轻”等经典命题所内含的价值张力和理论矛盾,在之后的中国历史上也时常因为政治环境的变化呈现出不同的演进趋向。在“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的两汉时期,全民目的论和人民同意等主张,被重回主宰地位的天和君主的庞大身影所遮蔽,而民本论的“术”的一面则更清晰地凸显出来,民对王朝兴衰、政治成败的重要性,被众多思想家反复强调。在他们看来,民心可畏,是因为民作为一个整体,是任何力量都难以战胜的。正如贾谊所言:“故夫民者,大族也,民不可不畏也。故夫民者,力多不可适(敌)也。”(《新书·大政上》)儒家认识到数量众多的民,是国家政权存续的基础(如东汉王符就说:“此皆贞良善民,惟国之基也。”《潜夫论·本政》),为赢得民的支持,就必须实施各种安民和惠民政策,特别要关注民生问题,强调:“为国者以民为基,民以食为本。使中国无饥寒之患,百姓无离土之心,则天下幸甚。”(《三国志·华歆传》) 及至宋朝,随着理学和心学的勃兴,人的主体性再度凸显,民的地位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总体而言,在宋人的思想中,民之受重视,更多地是因为他们构成了国家和政权存在的根基,所谓“民者,国之根本也”[22]。明末清初,晚明政治的黑暗,清初的民族压迫政策,带来了一场中国思想史上最深刻的反思运动,秦以后的君主专制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批判,甚至出现了“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23]等极端言论。传统的“立君为民”“民贵君轻”“立天子以为天下”等,被表述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更为明确的主客关系(《明夷待访录·原君》),民本论中全民目的论一面被更清晰地彰显出来,而学校议政、寓封建于郡县等政治想象,也表现出将虚空的人民同意制度化的愿望。然而,无论此时有识之士对秦以后的君主专制制度表达出怎样的不满,政体经验的单一性、儒家政治哲学内在的理论缺陷等,都促使他们的反思和批判在总体上走向了对开明的君主专制的吁求。[24] 上述民本论呈现的两副面孔,在近代以来的研究者中引发了持久的争论。一些学者认为民本论在本质上是一种重民论,其可贵之处是认识到了“得民者昌,失民者亡”,要求统治者尽量善待民众,实行改善民生的政策,但总的来说,其仍然是“君主的一付清醒剂”,主要作用是增强君主专制制度的“应变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在本质上仍属于“君主专制主义的一种补充”[25]。另一些学者则刻意强调民本论将民作为政治目的的“道”的一面,认为民本论就是一种民主思想,更有个别学者认为,“天子的权力看似来自上天,其实来自天下万民,委托‘天子’经略天下的,看似皇天,实是万民。天子只是人民的代表者、受托人、代理人,人民才是天子和政体的委托人,是天下真正的主权者”[26]。 将民本论看作民主理论显然是一种过度阐释,将民本解读为主权在民就更是近乎指鹿为马了。在孟子思想中,天意虽由民意决定,但授权者是天不是民,而且天的授权行为本身就是“立君”,政体早已天定,何须用人民作选择的委托人?至于民本论与民主理论的差别,萧公权曾提醒说:“孟子民贵之说,与近代之民权有别,未可混同。简言之,民权思想必含民享、民有、民治之三观念。故人民不只为政治之目的,国家之主体,必须具有自动参与国政之权利。以此观之,则孟子贵民,不过由民享以达于民有。民治之原则与制度皆为其所未闻。”[27] 孟子的人民同意虽有积极的表达形式,但都属于自发的情绪性表达,并无合理的制度设计使民意以科学的、数量化的形式呈现出来,民众对暴政的反抗也只能采取不合作的方式,主动的反抗行为,是圣人或“贵戚之卿”特有的权利,至于仁政等民生政策的实施,更是要基于君主的“不忍人之心”。在这里,民众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看不到民主政治应有的民治原则和制度安排。更关键的问题是,在孟子等儒家思想中,“民”始终是一个整体概念,作为一个整体,他们的存在和“劳力”,是支撑君主政治和“劳心者”优雅生活的基础,他们有生息繁衍、“养生丧死无憾”甚至生活富足等民生权利,但因缺乏道德自觉和自我管理能力,并没有被赋予政治权利。民本论观察“民”的视角,是整体的、阶级的而非个体的,它从未强调过个体民的价值,更未给予民与其他阶层平等的政治地位。在平等的权利主体虚空和个体自主选择权缺位的情况下,民本论就无法归入民主的思想谱系。尽管如此,我们仍须承认,将民整体作为政治目的的全民目的论,认为政权合法性应基于人民同意、反抗暴政具有正当性等,都包含一定的近似于民主的思想要素,在特定条件下,它们有可能成为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 |
